澳门本地男子伙同他人私吞7只价值逾71万
本地男子为友人代收名表期间有人起贪念伙同他人私吞7只价值逾71万名表事后有人更“贼喊捉贼”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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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称遭不知名人士冒签收取名表
两名本地男子涉相当巨额诈骗被捕一名本地男子日前应一名内地男友人要求,代收7只总值逾71万港元的名表,惟有人起贪念,联同另一名本地男子合谋私吞名表,甩锅速递公司寄失,私吞名表后再运到内地欲销赃,更拟向速递公司索偿。有人“贼喊捉贼”报案追究,讹称遭不知名人士冒签收取名表,惟最终事败。司警经调查后识破谎言,本周二先后拘捕两名涉案本地男子,起回全部赃物。被捕两名本地男子分别姓黄,33岁,无业,否认犯案;姓侯,50岁,商人,其供称之前因经营“水客”散货点,遭海关扣押多万澳门元货物,因急需金钱周转,遂答应黄某合谋犯案,欲私吞名表。司警落案控以“相当巨额诈骗”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检察院侦办。
称名表遭他人签收司警公布案情案情显示,本月12日下午3时,司警接获其中一名嫌犯即黄某报案,其报称日前应一名内地男友人要求提供本澳地址代收一批经速递公司由香港寄来澳门、7只总值71.45万港元的名表。黄某遂提供其曾工作、位于祐汉某工厦一仓库作为收件地址,收货人为黄某。黄某报称,本月9日上午,收到名表已遭人签收的讯息,但当时他身处内地,故无法确认谁人签收了名表。至11日返澳,即到仓库查看,发现名表不知所踪,遂向仓库承租人即另一名嫌犯侯某查询,侯某否认曾签收名表。黄某便向速递公司了解,获悉派送货件人员在未征得其同意,便将7只名表交予其他人,且对方冒认其签收。
经查同伙父亲签收司警接报调查后,发现黄某所述案情有可疑。调查过程中,司警知悉速递公司负责派送货件人员在本月9日下午2时54分,因未能联络到黄某,但为了尽快完成派送货件工作,直接将名表交到收货的仓库,并由一名不知名男子接收,但没有要求对方签收,不知名男子也没有查看所接收的货物。司警根据仓库的录像资料,查明接收货物的不知名男子为侯某的父亲,他也是仓库管理人之一。本月12日晚上7时,司警在沙梨头某大厦一单位寻获侯某父亲。经查问,侯某父亲表示,当日因收取的货物众多,派送货件人员在仓库放下货物,亦没有签收和检查,因而未能确定当日是否曾收取有关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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