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洗錢rdquo集團案再
“洗錢”集團案再拘四人
刷卡及向換錢黨套現
涉七百五十萬緝主腦
司警上月偵破有犯罪集團,在本澳用銀行卡買大量手機洗黑錢案,拘捕八人後案件有新進展。警方揭發該集團除以上述方式犯案外,還會招聘“車手”協助,利用不法資金與換錢黨兌換現金,以及到押店刷卡套現“洗錢”,運作近一年洗黑錢約七百五十萬港元,行動中再拘捕一名集團骨幹及三名“車手”,正追查在逃主腦等人的下落。
最新被捕的四人均為本澳居民。集團骨幹姓呂,男,三十二歲,保險中介;姓蔡,男,四十一歲,無業;姓黃,男,二十九歲,私人司機;姓王,女,三十四歲,餐飲服務員。涉清洗黑錢、犯罪集團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去年六月司警收到情報,指有犯罪集團安排內地“車手”開戶,由涉案的呂某指示“車手”接收不法資金,安排他們來澳入住酒店,再以手機轉帳等方式與換錢黨兌換港元現金,又或到押店刷卡套現,清洗得來的黑錢全數交給呂某。警方一直跟進調查,至今年偵破一個犯罪集團,在本澳用銀行卡買大量手機洗黑錢案,拘捕八人,涉款逾一百一十萬元。
司警進一步調查發現,當時其中一名被捕內地男子,曾多次協助呂某換錢套現,估計該八人是由呂某招聘犯案。經分析鎖定目標,至本月十一日晚,呂某開車到勞動節大馬路某大廈外,接收王女交予的一疊現金後離開,王女其後到皇朝區交錢給黃某,而黃某再開車到黑沙環交錢給蔡某。警方認為時機成熟,先後拘捕該四名男女,在黃某車內起出三十四萬五千港元現金,懷疑是清洗黑錢所得。
呂、蔡、王三人拒絕合作,黃某供稱受聘蔡某做司機,曾與呂某有多筆現金交收,亦知悉有關款項是詐騙所得。
司警調查得悉,集團以呂某為首,先利用“車手”的銀行帳戶接收網絡或電信詐騙所得,之後用銀行卡來澳大量買手機,找換錢黨兌換現金或到押店刷卡套現。集團去年六月開始運作,最少安排了十五名內地“車手”與換錢黨交易,涉款約七百五十萬港元,每名“車手”收二千元人民幣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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